2011年9月28日 星期三

把正在開發的網站專案新增到IIS的站台


很多人在 Visual Studio 開發網站專案時,通常一個功能寫完要執行的時候,都會直接按下「F5」然後進入偵錯模式,然後接著開啟瀏覽器,開始進行功能的測試,但是當我們在瀏覽器的功能測試結束後要繼續編寫程式,就回到 Visual Studio 裡,再停止偵錯模式然後繼續寫程式。而停止偵錯模式後,那個自動開啟的瀏覽器也就跟著自動關閉(如果預設的瀏覽器是IE)。

而 Visual Studio 按下F5後進入偵錯模式,是使用 Visual Studio 內建的 ASP.NET 開發伺服器(ASP.NET Developement Server),但是有些時候開發環境下的測試就是會與上線到正式環境有所差異,這是因為正式的IIS與 Visual Studio 內建的 ASP.NET 開發伺服器有所不同,在 Visual Studio 的 ASP.NET 開發伺服器會有無法執行的地方,詳細情況可參閱以下文章:

The Will Will Web | ASP.NET 開發人員應使用 IIS Express 進行開發與測試

這篇文章主要是介紹IIS Express,但那必須開發環境是有使用Visual Studio 2010 SP1才可以。

所以接下來就簡單介紹一下如何在IIS中新增一個網站,然後指定到目前開發的網站專案目錄。



首先要確定你的作業系統必須是可以安裝IIS,本篇文章是以IIS 7.0來做介紹。

(如果你的作業系統是Windows xxx Home版 , 就說聲抱歉,本文不適合你,但是你可以安裝IIS Express)

這是我們正在開發的網站專案:

image

這是在電腦中的路徑位置:

image

 

接著開啟IIS:

可以看到我已經增加了一個網站,Port為1003

image

 

於IIS中新增網站:

要設定「站台名稱」以及「實體路徑」,記得「實體路徑」就是使用正在開發的網站專案目錄路徑,另外「連接埠」就請設定一組與已存在於 IIS 站台不同的 Port,不可以重複。

image

另外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的網站專案使用的.Net Framework不是2.0而是4.0的話,如果沒有調整「應用程式集區」會發生以下的錯誤:

image

這是因為新增站台的應用程式集區都是預設使用V2.0,所以在新增站台後,必須要去改變應用程式集區的.Net Framework 的設定:

步驟一:先設定「MvcPage」的基本設定

image

 

步驟二:使用與站台名稱相同的應用程式集區

image

選擇後可以看到這個應用程式集區是預設使用 .Net Framework 版本 2.0,這個等一下就來做修改

image

 

步驟三:修改應用程式集區的 .Net Framework版本

點選IIS裡的「應用程式集區」,可以看到多個應用程式集區

image

接著選擇「MvcPage」的項目後,在IIS的右方區塊,選擇「編輯應用程式集區」的基本設定

image

或是在「MvcPage」的項目上去按下滑鼠右鍵,接著選擇「基本設定

image

然後改變「.Net Framework版本」選擇 v4.0,再去按下「確定」

image

重新整理一下「應用程式集區」,就可以看到「MvcPage」的.Net Framework版本已經改用v4.0

image

再去看看站台「MvcPage」的基本設定,已經確定修改,

image

重新啟動「MvcPage」後再去瀏覽網站

image

image

就可以看到於IIS執行的網站了

image

 

將開發中的網站專案新增到本機的 IIS 站台,有個好處是,不需要去開啟 Visual Studio 就可以直接瀏覽網站,而且可以確保開發環境與正式環境的狀態是一致的(不然常常聽到開發人員說:在我的電腦上是正常的,怎麼上線就不能Run?)

下一篇有關開發的文章,再來說說在 Visual Studio 環境下不用去按「F5」就可以進入偵錯模式,更加方便!

 

以上

5 則留言:

  1. 謝謝你的分享, 請問那api service 是否也可以如法炮製?

    回覆刪除
  2. 不好意思,目前有關於mvc部屬問題想請教您,不知道你時間方便嗎,打擾了
    我有照您的指導進行,但是我出現"HTTP Error 403.14 - Forbidden" error。
    目前不知道該如和解決

    回覆刪除
    回覆
    1. 這已經是十年前的文章,現在一定有人寫更好的方式 只是我不知道

      刪除

提醒

千萬不要使用 Google Talk (Hangouts) 或 Facebook 及時通訊與我聯繫、提問,因為會掉訊息甚至我是過了好幾天之後才發現到你曾經傳給我訊息過,請多多使用「詢問與建議」(在左邊,就在左邊),另外比較深入的問題討論,或是有牽涉到你實作程式碼的內容,不適合在留言板裡留言討論,請務必使用「詢問與建議」功能(可以夾帶檔案),謝謝。